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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s Gone By Stories from the Trailblazing Years of Yamaha Motor

介绍雅马哈发动机技术背后的故事。

与舷外机一起

8与 Mercury 的合资企业

两家公司于 1972 年 10 月达成了组建合资企业的意向协议,大约在 Brunswick 首次与雅马哈就建立业务合作伙伴关系的一年后。具体而言,三信工业(株)将重新成立为由雅马哈发动机和不伦瑞克经营的合资公司。虽然还有很多决定要做出,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敲定,但协议已经到位,所以我们开始工作了。

11 月,我们访问了 Mercury 并举行了第一次技术会议。这是为了讨论合资公司完成后的产品规划。商定了以下六项内容:

一、产品特点
雅马哈与水星联合生产的产品将从雅马哈目前生产的产品开始,质量上乘,各方面都具有全球竞争力。

2. 产品阵容
美国市场的初始产品阵容将由 2 hp 到 75 hp 的型号组成。所有人都将使用 Mercury 的 Jet-Prop 直通式排气螺旋桨,并配备电容放电点火 (CDI) 系统。

3. 产品开发结构
Mercury 将负责对上述型号进行设计更改和/或改进以适应美国市场。

4、美国市场产品开发期
到 1974 年完成从 2 hp 到 50 hp 的型号阵容。

5. 大型舷外模型开发
75 马力型号将是 50 马力型号的 3 缸版本。

6. 成立三线技术事业部
根据可用的财务资源,尽快三信工业(株)设立产品开发部门。这将是与 Mercury 进行技术交流的联系点。

根据该协议,雅马哈发动机的第三工程部(舷外机开发部)将在三信工业(株)设立分公司并开始运营。次年,第 3 工程部从雅马哈发动机转移到三信工业(株),正式作为三信工业(株)工程部开始运营。

从这些会议的内容可以看出,Brunswick 正在全力配合该项目。休闲舷外机市场以美国为中心,而在此类型号的产品开发和工程方面,Mercury 显然处于领先地位。合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将基于他们的技术。

三信工业(株)成为雅马哈舷外发动机开发和制造的中心。

9同床异梦

年初,来自雅马哈的五名工程师进驻了水星,他们开始与水星的工程师一起进行产品开发。他们的首要任务是设计 50 hp 模型并修改 25 hp 模型以使用 Jet-Props。

与此同时,两家公司的律师正忙着审查合资合同的措辞、条款和细节。几经周折,合同于 1973 年 5 月正式签订——在我们第一次技术会议后大约六个月——主要内容如下:

1. Mercury 将通过购买与 Yamaha 对公司的投资等值的新股三信工业(株)因此,三信工业(株)将重新成立为由雅马哈和水星运营的新合资公司。

2、合资合同有效期为十年。

3.三信工业(株)的产品将由Yamaha 以Yamaha 品牌在日本销售,而在北美和澳大利亚的销售将由Mercury 以Mariner 品牌销售。在其他地区,每家公司都可以自由地以自己的品牌销售产品。

然而,出现了两个大问题。

一是因为合同期限为十年。另一个是关于营销; Mercury 拥有北美和澳大利亚的独家营销权,而 Yamaha 拥有日本的独家销售权。

合资企业有时间限制的情况非常罕见,但这一点尤其表明雅马哈对永远受合同约束的担忧。因此,交换条件是授予 Mercury 在北美和澳大利亚的独家营销权。与大多数合资企业不同,这个时间限制成为两家公司无法向对方充分披露技术的主要原因。这意味着两家公司都必须始终按照自己的最佳利益行事,以预测合同到期后会发生什么。

水星知道,十年后合同到期时,雅马哈将成为强大的竞争对手。如果 Yamaha 可以使用他们的技术和专业知识,他们将无法在平坦的地面上进行竞争。因此,Mercury 最初在合资企业达成一致时所进行的全面技术合作很快转变为在正式合同签署后不共享关键技术的立场。

1974 年销售的液冷 2 缸 760cc 55A 型号是与 Brunswick 共同开发的第一台大型舷外发动机。

10重视公平与自由的市场

1978 年,也就是合资企业成立五年后,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 对合资企业提出了投诉。这些费用基于合同条款,该条款赋予了 Brunswick 以水手品牌为美国三信工业(株)

FTC 的投诉是,该条款的目的是专门阻止日本制造商 Yamaha 进入和在美国市场销售舷外机。这是不公平的,因为它限制了美国消费者的选择自由。考虑到当前日美贸易摩擦的问题,这似乎令人难以置信,但当人们意识到这仅仅发生在十五年前,而且美国政策的基本立场原本是自由贸易和消费者权益。

*在 1993 年写这篇文章的时候。

在首次提出投诉四年后,美国法院裁定 FTC 胜诉。 Yamaha 和 Brunswick 之间最初的十年合资合同还剩一年,该合同于 1982 年被废除。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仅仅两三年后,美国舆论就开始反对日本对美出口。在导致合资企业被取消的事件后,雅马哈回购三信工业(株)股份,该公司再次成为雅马哈发动机子公司。

11合资企业的成果

考虑到合资企业的结果,Brunswick 扩大了小型舷外机的阵容,开始以 Mariner 品牌进行销售,并在市场上表现出色。 Brunswick 建立了他们想要的两个品牌的销售网络,所以他们达到了他们最初的目标。对于 Yamaha 和 Sanshin,我们在此过程中获得了一些技术——尽管数量很少。

然而,回想起来,我认为我们从合资企业中获得的最大收获是对世界领先的舷外发动机公司之一的规模和运作的真实感受。我觉得多亏了这一点,我们才能够为自己制定具体的目标。我们重新认识到明确定义我们想要争取的目标是多么重要。

合资企业之后的雅马哈产品开始以美国市场为重心。与我们早期为钓鱼和商业用途设计的发动机相比,休闲发动机需要重量轻且结构紧凑,并且在尝试构建具有适用于商业和休闲应用的性能的单一发动机时,自然会受到限制。但是,如果我们忽略这一点并为任何目的建造舷外机,结果很可能是大量令人困惑的模型。深思熟虑后,我们决定尽量让我们的产品保持有序,并选择建立一个双管齐下的产品阵容:一个是娱乐产品,一个是商业产品。这需要大量的工作,但我们全力以赴完成它。

雅马哈是舷外发动机行业中第一家提供两种特定应用型号系列的制造商。这意味着雅马哈的型号数量是其他厂商的两倍,但我们的产品具有明确的特征,更多的型号也提高了我们的整体产量。幸运的是,日本经济也正处于繁荣时期,这进一步支持了这一政策的结果,该政策至今仍适用于舷外产品开发。

七八年后,OMC跟随雅马哈的脚步,开始生产商用车型。我们从合资企业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我们在进入世界领先的舷外市场时遇到了很多困难,但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市场的出口增加和水星以水手品牌三信工业(株)Sanshin 的年产量达到近 200,000 台。

雅马哈舷外发动机的总产量在 1978 年达到了 100 万大关,雅马哈在当年的第 17 届东京国际游艇展上强调了这一成就。

滨松工厂等待装运的雅马哈舷外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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